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96年3月15日起至4月16日止受理申請」

  • 發布日期 : 2007-03-14

【記者 黃明生/高雄報導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96年3月15日起至4月16日止,為期1個月受理申請,補助對象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6個月以上勞工,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專校院,具有正式學籍學生,每名補助金額為新台幣3,000~10,000元,如符合申請資格條件的勞工朋友請逕向本市勞工局(前鎮區鎮中路6號4樓07-8124613#403、409)、訓練就業中心(前鎮區鎮中路6號6樓07-8220790、小港區大業南路58號07-8714256)、訓練就業中心中區就服站(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17樓之5 07-2511285)
、左營就服站(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07-5855902)、三民就服站(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1樓07-5855902)、勞工保險局南區管理中心(苓雅區中正一路304號07-7275115)、本市各區公所免費索取或經由全民勞教e網(網址:cla.hilearning.hinet.net)直接下載,本案一律採通信申請,以掛號郵寄方式逕寄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(通訊地址: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,勞工福利處電話:02-85902807)。新聞發佈單位: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第一科勞教股07-8124613#403、4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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