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山稽徵所將自100年7月1日起將對轄區『房屋建築營建業、不動產投資興建及租售業、不動產買賣業』進行查核

  • 發布日期 : 2011-06-13

【記者 陳威良 報導】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
:為遏止逃漏,維護租稅公平,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,該所將自7月1日起針對房屋建築營建業、不動產投資興建及租售業、不動產買賣業進行查核
,並持續至年底。為愛心辦稅,該所呼籲轄區內房屋建築營建業、不動產投資興建及租售業、不動產買賣業,請自行審視帳冊,如有下列異常情形:(1)向買受人收取外水電費用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(2) 與地主採合建分售方式銷售房地,於各期取得載有進項稅額之銷售費用憑證時,未依房地比扣除地主應負擔之銷售費用而全額扣抵銷項稅額,造成虛報進項稅額情事(3)取具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統一發票(4)將不得扣抵進項稅額申報扣抵
、申報土地免稅銷售額偏高,或應稅銷售額誤開立免稅統一發票(5)漏進、漏銷或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。應儘速補報補繳所漏稅款,只要在未經檢舉、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,主動向該所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,如此就可以不必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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