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物消費使用手機條碼 生活方便又環保

  • 發布日期 : 2013-03-06

【記者 黃明生 報導】下營區的姜先生詢問:本人日前至便利商店購物,發現有些人持既不是悠遊卡,也不是會員卡之類的條碼,讓店家掃描後就未再索取發票,請問要如何申請條碼。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說明:依姜先生所描述見到之條碼應為目前最夯的手機條碼,為便利無載具的消費者索取電子發票,財政部已於去(101
)年3月推出條碼形式的共通性載具—手機號碼,民眾於消費結帳時
,出示此條碼讓店家掃描,即可索取電子發票。欲申請使用手機條碼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(http://www.einvoice.nat.gov
.tw)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申請索取條碼,該分局呼籲,消費時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,共同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,方便又環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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